市场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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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案“轻”“快”收场
涉案主犯已全部被判,葛政获刑六年;浙江省政府有意安排浙江国贸集团接盘金信
为时两年半之久的中国信托第一案”落幕,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信信托)主要涉案人已经全部获刑。
7月14日上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对金信信托原董事长葛政等人作出一审判决:葛政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处罚金40万元;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两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判处罚金40万元。
另两名同案被告,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通和投资)董事长、财务总监朱新民,因职务侵占罪、企业人员受贿罪,获刑五年零六个月。通和投资副总经理朱旗,因职务侵占罪获刑五年。通和投资为金信信托实际控制人,朱新民、朱旗二人长期受命于葛政。
上述三人当庭均未表示上诉。此前,金信案中另外三名涉案高管已在今年2月获刑。
此案的判决结果,或许受到此前一起戏剧性转变的影响:2007年末,金信信托所持博时基金48%的股权,在拍卖中以63.2亿元的天价”转予招商证券。这不仅足以弥补金信信托形成的47亿元亏损,甚至还有盈余。
浙江方面有关人士称,对金信信托采取停业整顿的前提造成较大损失”已不复存在,这是造成整个案件顿时逆转,涉案者量刑普遍从轻的主要原因。
这也使得浙江省重燃保住信托牌照的希望。此前,金信信托已在今年1月15日进...查看全文